一、项目名称:平顶山地质公园 二、项目单位:丰宁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三、项目建设地点:丰宁县中部 四、项目背景:平顶山位于国道112线南侧,距县城大阁镇50公里。方圆数百平方公里,主峰海拔1834米,山上植被丰茂,景色优美。此外平顶山上还密布被传为“九缸十八锅”的冰臼群、冰川漂砾、石河、石海、冰长城等冰川遗迹,这些冰川遗迹面积大、类型丰富,对研究古气候、古人类、古环境等以及开发旅游业具有重要意义。本项目计划在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基础上,开发独具特色的旅游风景区。已编制项目建议书,项目建成后年利润120万元,投资回收期限4.2年。 五、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:保护平顶山自然林海及冰川遗迹,架设通讯和用电线路,修建盘山公路、行走梯级路、蒙古包、小木屋等各项基础设施,申报国家地质公园。 六、投资规模:500万元 七、合作方式:合资合作或其它 八、联系人:白万东 张正平 电 话:(0314)8012130 80136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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